藕断丝连的“官煤勾结”
发布时间: 发布人:中国工商资讯联播官方网站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在全国清理党政干部在煤矿里参股的现象,并且划定了严格的期限。最后的期限已经过去了半年,但有群众反映还有藕断丝连的情况存在。日前我们的记者在重庆市的开县调查了一个煤矿,从这个调查中我们既能看到官煤勾结的内幕,也能看出清理之难。
在重庆市开县的温泉镇有一个大堰联营煤矿,它是由三家单位共同所有的。其中属温泉镇政府的有60%是集体股份,另两家的40%是国有股份。2000年,温泉镇政府和大堰联营煤矿的负责人把这个煤矿要租赁给一个叫何尚成的人经营,和尚成随即成立了一个成强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大堰联营煤矿。但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个成强公司是没有采煤资质的。
同时,我们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也了解到这种租赁是被严格禁止的。1986年的《矿产资源法》第42条规定,买卖出租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2001年,国务院68号文件再次重申,严禁采矿权人以承包、转包和租赁方式将采矿权转给他人开采。但这个矿还是包了出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这场转包中开始有党政干部加入进来了。我们了解到的干部股东有开县科委副主任张立亚;开县矿业管理所陈黎明;万周区公安局何震亮;温泉镇政府企业办主任伍代强,会计欧利等。新的矿老板也不会演,找股东就是要找有势力的人。
中央明令清退一切干部在煤矿的参股,为的是彻底切断各种权利与大小煤矿间的利益纽带,为整顿煤矿的生产安全,为不再出带血的煤扫清道路。但是从我们这个采访中可以看到这些利益关系不是一天形成的,要彻底清理它也不是一阵风所能完成的,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